发布日期:2025-03-06 15:45 点击次数:201
3月1日,《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将为云浮市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笔者就《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及制度设置、颁布施行后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及其他问题,分别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南山河亲水平台(资料图)
问:《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要的制度设置分别是什么?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谭月丽:排水与污水处理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将“加快推进农村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云浮市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加以实施办理,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当前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落实“百千万工程”相关任务要求中也仍有弱项短板。因此,有必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进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乡人居环境。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有以下五方面的重点制度设置。一是重视规划与建设:要求市、县两级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时,明确了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求,规定新建区域应当实行雨污分流,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及其配套设施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污水排放管道并接入公共污水管网;自用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应当进行改造。二是加强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易涝区域的排水综合治理,疏浚排涝通道,在汛前组织检查,在汛期或者发生突发情况时应当增加排水设施和装备。同时明确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要求,规定城镇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在实行雨污分流的区域,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条例》还加强对排水户的管理,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等活动的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依法申领排水许可证。三是加强设施维护与保护:压实维护运营单位的责任,明确维护运营单位的确定方式,要求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履行配备维护人员、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制定应急预案。四是专章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应当根据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明确由县级农村排水主管部门会同镇街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营责任主体,农户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自行管理;规定政府应当通过政府补贴、发展集体经济、村民适当自筹、社会捐助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营、维护。五是规定未履行特定义务的法律责任:对从事危及城镇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提高行政处罚的罚款起点;对在农村地区从事生产加工、旅游、餐饮、提供住宿服务等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新设行政处罚。
问: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推动《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将采取哪些举措?
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梁胜华:《条例》的施行,为做好云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法治支撑。作为牵头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抓紧制定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台账,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因村施策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模式,进一步优化治理方案。二是强化部门合力。进一步发挥市“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专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组的职能,协调环保、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多个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用地、资金等保障,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强力推动全覆盖治理攻坚。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指导各级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治理效益。四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对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中的问题,确保把每个项目都建设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条例》的施行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同时,通过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等推动《条例》的落地实施。
问:作为市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如何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梁志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推动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牵头制定符合云浮市实际的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规划管理。结合城市发展,制定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并同步确保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协调一致。三是推进设施建设。围绕科学治水、治污目标,督促各地编制年度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任务,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运行维护单位定期检查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督促各排水单位执行排水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执法到位。五是加强部门协作。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与环保、水利等部门协作,建立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同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升管理效率。六是加强资金保障。多途径筹措资金保障排水与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污泥处理处置以及相关设施改造和建设等费用。
为扩大《条例》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一是“线上+线下”全覆盖。通过政务新媒体推出《条例》政策解读和一图读懂,在社区广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置普法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宣传手册,重点向居民普及排水户责任、违规排放后果等内容。二是“行业+公众”双驱动。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解读《条例》对企业经营的具体要求,邀请市民群众代表参观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水处理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观摩和科普讲解,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三是“案例警示+正向引导”相结合。通报查处的违规排水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化震慑作用。对积极依法依规参与排水和污水处理的企业进行表扬,树立榜样典型。
[通讯员]云任宣
[编辑]秦诗慧秦小青
[校对]罗青青
上一篇:百年老街展新颜(文化中国行)
下一篇:长期主义|分享我的出行清单,精简且有序